历史官职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附属机构。掌理商标等注册事宜。
官署名。北洋政府农商部原设商标登录处,民国十二年(公元1924年)五月五日公布《商标局暂行章程》,改为商标局。以局长、副局长为正副主官,局内分设五科办事。次年七月十五日公布《商标局组织条例》,规定商标局的职掌为办理关于商标的审定、评定、注册、译辑和公报等。设局长一人,佥事六人,主事十二人,技正四人、技士十六人。 * 政府亦置商标局,隶属于实业部。管理全国商标注册事务。局内分置五课:总务课,掌管撰拟文稿;收发文书,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课事项;审核课,掌管商标呈请程序的审核;注册课,掌管商标审查及注册,审议课,掌管商标异议及评定;编辑课,掌管商标公报等的编辑。设局长一人,综理全局事务;课长五人,科员二十至三十人;审查员四人,办理审查事务;因事务之必要得延聘专家为名誉顾问;因缮写文件及其他事务并得酌用雇员。
商标的解释 刻在或印在商品或包装上的,用以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标志、记号等注册商标详细解释工商企业在其经营的商品上所使用的一种标记,代表商品的质量和信誉。在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中,申请注册批准后的商标,可获得商标
局的字典解释 局 ú 部分:局部。局麻(局部麻醉)。 机关及团体组织分工办事的单位:教育局。 某些商店的名称:书局。 棋盘:棋局。 下棋或其他比赛进行一次:下了一局棋。 着棋的形势,喻事情的形势、情况:时局。大局。
宋制,官员由枢密院任命者称为宣授。元制, 自一品至五品为宣授,以皇帝的“制”任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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