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说,讲,比如说,表明。
n. 发言权,意见。
v. (动词)
1、say的基本含义,是指把自己的思想或观点通过言语表达出来,使人明白其意图,即“说、讲”着重所说话的内容,引申还可指“预告”、“说明”、“表明”、“宣称”、“背诵”等。
2、say还可以作“比方说、假定说”解,是let's say的省略说法,用作插入语。
3、say可用作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时,后可接名词、代词、动词不定式、带疑问词的不定式或that/wh-从句作宾语。也可引出直接引语,可用于被动结构,有时还可用一般现在时表过去。
4、say引出直接引语时,如果主句是放在引语之前,主句中的主语不管是名词或是代词,主谓均不倒装。如果主句是放在引语之后或是插在引语之中,主语是代词时,主谓也不倒装,主语是名词时,主谓常可倒装。
5、“It is/was said that...”结构的意思是“据说”。
6、say后有时可跟替代词so或not。
扩展资料
词义辨析:
v;(动词)
not to say, to say nothing of, to say the least (of it)
这三个短语的意义和用法均不同:not to say作“虽不能说”解,它表示在所谈及的两个方面,后者的程度虽然大于前者,但前者的程度已非常大,几乎接近后者的程度,从而使前者得到强调,该短语连接的两个成分不能随意调换位置。
to say nothing of意为“更不用说”,它表示在所谈及的两个东西中前者的重要性大于后者,其语义特点在于通过肯定前者的意义来突出后者,表示赞扬、不满、惋惜等感情。
to say the least (of it)作“至少可以说”解,它后面的of it常省略,其中it是指前面所提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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