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描述可以看出这个宝马车主的谅解并没有获得对方的理解。遇到了一个无良无德的三轮车主,也是颇为无奈的。贫穷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何况车主已经做了谅解。对于这样的无赖直接交给警方处理,如果警方无法处理,建议走司法程序。
首先,宝马车主的谅解不是必须的。人家有钱也是自己的事,能够体谅你送快递不容易,这是一个人的善良。而不是利用别人的善良来进行无赖的辩解。否则,人家利用法律对你提起诉讼恐怕,一分钱的责任你都逃不了。
其次,三轮车主是一种无赖行为。别人有没有钱跟你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你犯错了就应该负责。而且车主已经对你进行了谅解,主动让步,这已经做到了很大的善意。可能仅仅是因为上次的保时捷车主对他很主动的提出象征性赔偿,让他觉得有钱人就应该这样做。觉得别人有钱就不该要赔偿。做人应该知恩图报,存感恩之心。
第三,这个三轮车主已经是累犯。说明这个人是很不遵守规则,也很没有道德心的人。同样的错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说明他内心就有故意。对于这样的人不用再给予怜悯,直接该赔偿的要赔偿,该要他负的责任要他负。让他付出自己应有的代价,对他才是一种警示。
对于这样的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利用法律起诉,让他知道,原来别人的谅解不是必须的,为自己的蛮横和无赖行为负责。人不懂的感恩,这个社会就缺少了和谐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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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道德绑架的名义来逃避责任,你问过社会道德同意吗?你问过法律同意了吗?对于这种现象,我支持当事人依法维权,该多少是多少
观点:该案中男子的举动就是典型的“我弱我有理”,你比我有钱你就不应该跟我索赔。这就是典型的刁民思维!弱者思维!
事发介绍:杭州滨江的黄女士反映,她的宝马被一辆三轮车撞了,“一边骑着三轮电动车,一边玩手机,当我发现他的时候,一直在摁喇叭,我就停下车来,结果这个时候,他仍然没有反应过来,然后就直接撞向了我的车。”
“交警的意思是你们先协调,因为这个快递员年纪也比较小,而且能力确实有限,尽量不要让他承担错误的时候,不要造成生活上的压力。”
黄女士做了让步,三轮车驾驶员只有15岁,协商后她打算去修理厂维修,要4000块钱,
小伙子和他哥哥都同意了。结果还是没赔全,快递网点的经理垫付了1000,黄女士自费把车灯修好了,小伙子的哥哥答应一周内把剩下的三千块钱还给她,约定日期到了打电话过去,对方的回复让黄女士很生气。“撞我的这个孩子15周岁,不满16周岁,他跟我讲,说你这么有钱,你也不差这点钱,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赔,而且说上次撞了保时捷都没有赔这么多,你为什么让我赔这么多。”
我弱我有理的思维远比贫穷更可怕。结合案件可以知晓首先涉事的青年男子不满16周岁,按照道理来说这个年纪尚算童工,根本不应该参加工作,但是既然其已经有自己的收入情况下,并且以自己收入维持自己生活的情况下,那么男子的监护人或自己应当以自己的收入偿还案涉的赔偿款。
本案中男子以“你那么有钱,为什么让我赔”,不得不说此种思维远比贫穷更可怕,就好比之前我们探讨过的“我弱我有理”的思维一样,认为自己既然是弱势的,那么全世界就该让着自己,捧着自己,不去计较自己的错误,承担自己错误带来的各种成本。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说,黄女士完全有理由向男子及其监护人承担案涉的全部款项即13000元,但是在做出让步以后,男子仍然拒不赔偿的情况,黄女士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让男子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不得不叮嘱一下,其实思维的贫穷是远比物质贫穷更可怕,原因在于物质贫穷永远只是短暂的,只要思维不贫瘠,那么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现状,但是倘若思维上都开始贫穷那真的便是烂泥扶不上墙了。对于本案中的男子来说区区3000元,便折射出其今后的人生,将注定贫穷
穷,并不是不负责任的借口,虽然四千对于这个少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也不是不能达到的天文数字,犯了错误,一定是要付出代价的,不论贫富,也不管年纪大小。如果车主要他赔四万,或四十万,那是有点过份,这个车主还是相当通情达理的。
再来回答一次,不知道提问这个问题的人是何居心,何必把一件看似寻常的事上纲上线?非要拿道德帽子扣在别人头上?
举个例子,一个农村老大爷不小心把一辆世界限量版的豪车漆挂掉了,豪车车主说:“看你没钱的份上,你给我1000元算了”,你觉得老大爷会怎么想?他肯定觉得这车主在讹人,因为老大爷从来没想过一辆车竟然那么贵!就像电影老炮儿中的老江湖们怎么也弄不明白一道划痕怎么就值10万了?至少,在他们心中觉得这就是坑人!
虽然不赔钱不对,但也不能上纲上线,一味的批评快递小哥。辛苦钱赚的不容易,一个不小心4千没了,辛辛苦苦一个月白干了。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你,你觉得亏不亏?好,你觉得4千无所谓,那假如像电影中老炮儿中演的那样,那天不小心刮花了一辆法拉利恩佐,让你赔10万,你心甘情愿赔偿吗?你还会觉得无所谓吗?你会不会心疼钱呢?你会不会有一种无力感?
贫穷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也导致他们无法理解富人所谓的“德道”。所以,可怜人是他们,可悲人也是他们。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自作自受。对,这个人就是摆明的自作自受。活该。我们先来看一下事情经过。
第一,你骑车玩手机。结果出了问题。自己的责任没有啥可解释的。
第二,经过协商本该1.3万元的赔偿,你只需要付四千中的三千。我觉得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第三,撞了别人的车还这么的理直气壮。居然声称:“我这么穷,你那么有钱,为什么还让我赔偿,我上次撞了一辆保时捷人家也没让我赔那么多。”
综合以上,我觉得穷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把穷当做可以理直气壮的资本。别人对你的宽容不是你可以拿出来拒绝赔偿的理由。还好意思说上次,上次你遇到了好人,你应该庆幸自己运气好。这次你的运气依然很好,又一次遇到了好人。但是你依然觉得自己没有过错那就是你自身的素质问题了。刚何况别人有钱又贫什么不让你赔偿了呢?这是哪里的逻辑。非要把自己当做弱势群体。无形中自己贬低了自己。如果真的没有钱赔偿,可以好好的沟通。先给一点,有钱了再给你剩下的。最起码别人看到了你的态度。这才是根本。
所以,穷不可怕,千万不要因为穷就可以肆无忌惮。道德法律面前人情是微乎其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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