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因为很多时候快递员遭到恶意投诉,遭到罚款,或者开除,快递黑名单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恶意投诉和敲诈勒索快递员,坚持拥护快递尽快建立快递黑名单,让快递员公平公正的工作!
快递员是没有权利选择客户的。在难揍的客户也不能拒绝。这就是快递小哥的素质。只是我们的快递公司对快递小哥过于苛刻。不能把问题交给快递公司,自己解决,使得快递小哥对过于难揍的顾客也得低头。邮政法把快递小哥的权力打到了地狱。快递是一种商业行为,几角的快递派件费。顾客把自己当成了上帝,快递小哥什么权力都没有。
我有个客户非常喜欢投诉,每次不是东西没收到或者是要退货,总是找一些奇葩的理由,不是坑商家就是坑快递员,还把自己的东西说的老贵,伺候的不爽就投诉还是邮政投诉,经常这样搞,把4通一达坑了个遍,顺丰和德邦也没少吃它的亏,后来被邮政局列入了黑名单,想毕它的日子不好过了吧,最关键的是它也是淘宝商家,我也是醉了!
首先,我们国家还没有建立快递业黑名单制度。目前只是有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建议,在研究快递业黑名单制度的可行性。
其次,如果建立快递业黑名单制度,那么由谁来认定,是政府还是企业?法律层面还不明晰。
再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被纳入黑名单的人员,如何惩戒,惩戒的时间周期等问题,还需要再探讨。
总之,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设立快递业的黑名单制度,快递员也一般不会拒收快递。
当然,如果你在寄快递时,拒绝出示身份证,或者拒绝快递员开箱验视,或者你要寄的东西属于禁止寄递的物品,快递员是可以拒绝收寄的。
我不知道快递员为何成了这样,大不了不干了,谁还没点脾气,我就与不讲理的客户吵架,我怕什么呢?大不了不干这个行业,为啥要委屈自己让别人花9.9包邮来个二次投诉罚几百几千呢?一拳才值几千元。现在我的片区客户都不敢与我乱搞,该讲道理我比谁都好说话,来混的我才不鸟你。
黑名单肯定要有,有个收件人,买个包用了半年,又找卖家退货,卖家不答应就投诉快递虚假签收。半年前的事情,现在要签收底单,我也是醉了。
建不建立黑名单,收件有些该拒收还是拒收的!举个例子 有个发电脑的发时说了很多遍要发可以 坏了外包装完好内物有问题不保损,他自己包装完 我又给装一个大箱包装好的。到了就说坏了,开不开机 什么里面有什么程序好几万 吧啦吧啦的!投诉你?你怎么办?后来我去协商几万赔肯定是不可能的, 发时候我留了个心眼录音了,他自己听完录音 要求把运费退了,我也是闲麻烦就给运费退了 赔一百当买个教训,以后这个人发件,你说换你你敢收不!
可以,但是只是针对问题快递。快递行业设立黑名单是对快递员的一种保护,这是没有问题的,也不会存在什么故意拒收一定会有一定的审核门槛。毕竟寄件人是客户,不可能随便拒绝,涉及到公司的利益。
我认为快递员拒收并不是什么黑名单的问题,是否拒收不应该是针对寄件人的,而是应该是针对所寄出的快递。对于明显有问题的快递,快递员应该有权拒收。这就涉及到快递企业对快递员的职业素质培训了,明确快递的收件标准,对于可能存在问题的快递了解快递的情况后,提前签订协议;对于问题快递员工有权拒收,提前避免纠纷。
在提前避免后,对于是快递员的问题将由快递员承担,对于非快递员、寄件人的问题企业要对员工提供保护,对于寄件人的问题有寄件人承担。
在我看来“黑名单”应该记录的是物,而不是人。
行业设立黑名单制度也不是不可以,就现在每个地区也会有几个名单,参考某些人美团饿了么点不了东西就是这种情况,直接ip和id封杀,换号换地址也没用。
其实恶意投诉或无理取闹被封杀是很正常的,一个服务行业宁愿不赚钱都要蒙蔽的客户,在当地也会被人所熟知。
行业联盟设立黑名单是正常趋势,参考国外成熟市场下,快递外卖行业应该有对三方同等约束力的合同声明:
即配送方超时属于违约要进行处罚;
客户指定时间内无法签收也属于违约需要赔偿;
快递外卖企业违规操作(类似某些公司强制派单)也需要处罚。
但在这种情况下,客户需要支付的服务费将几何倍成长,企业也根本无利可图?
现在行业还这样畸形存在说明还是我国人口较多且收入水平不高导致的。现在这个行业打个比喻就是,人均收入3000的情况下,让大家一天14-15小时不间断工作,收入4000元且没有加班费和任何福利保障,你愿意干吗?!
应该建立黑名单制度,把那些喜欢投诉的都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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