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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24-10-03 22:52:49 编辑:join 浏览量:520

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范文一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项目为主线,以“工作围绕项目转,围绕项目抓作风”为思路,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4年度《政府的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加强规划区土地收购与储备,做好土地出让和融资计划。全年获省厅批准用地项目18宗,面积108.6公顷。征收土地2518.2亩,拆迁房屋134栋2.7万平方米。出让国有土地95宗,面积39.9万平方米,土地总价款1.68亿元。划拨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8宗,面积5.8公顷。2014年12月25日县农发行放贷5000万元。

(二)积极实施桥江、观音阁等4个乡镇连片推进整治项目。桥江镇、水东镇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规模2332.29公顷,新增耕地0.12公顷,总投资6672.42万元。该项目于2013年12月26日开工,2014年12月26日竣工,已验收报备。观音阁镇、均坪镇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2190.23公顷,新增耕地10.18公顷,总投资7452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1月10日开工,2017年7月10日竣工,现准备验收报备。

二、2017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截止目前,我县已获省厅批准用地项目22宗,面积129.6公顷。征收土地680亩,实物量调查760亩,发放征地补偿款4080万元。重点保障了高新科技示范园、新型人防疏散基地、S332溆浦进马江至中方新建公路改建二期、训业物流等一批基础工程、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为有效减轻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压力,我们积极向省厅多争取项目用地指标20公顷,还积极向省厅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其相关资料已上报至省厅,等待批准。

(二)多措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一是引导村民集中连片建房。2013年来,我局积极探索村民建房新思路、新方法,引导村民充分利用空闲闲地、宅基地进行集中连片建房。现全县有黄茅园镇湾潭村、观音阁镇栎林村等村民集中连片建房点25处,在建实施的有120户,节约耕地约26亩。二是公开村民建房审批事项。张贴到各村《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有关事项公告》695份,对建房审批需提交资料、资质审查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公示,取消了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缩减了村民盲目建房数量,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三是不断加大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力度。针对违规用地现象突出的问题,我局以监督为前提,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察网络,加大了对违规用地的巡查力度,同时,提高执法力度,对违反用地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徇私。全年共进行土地、矿产动态巡查426次,查处违法案件16起。其中,在黄茅园、双井等乡镇依法拆除违章建筑7栋37间,建筑面积2136平方米;在黄茅园、小江口、舒溶溪等乡镇依法关闭过期矿山、非法矿山企业12家,扣押挖掘机7台次,拆除生产设备17台次,遣散作业人员92人,拆除电线电缆269米;在卢峰、桥江等乡镇依法强制拆非法砖瓦厂4家(其中二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取缔关闭砖厂35家,恢复耕地280多亩,有效打击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护了农村耕地。

(三)有条不紊实施地产管理。全年共出让国有土地80宗,面积17.14万平方米,土地总价款4145万元。其中协议出让土地62宗,面积4.39万平方米,出让金2529万元;招拍挂出让土地18宗,面积12.75万平方米,土地出让总价款1616万元。划拨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4宗,面积27.6公顷。土地出让供应数据信息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公布及时,宗地填报率100%。

(四)全力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目前我县已经确定的省、市、县三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32个,可以说地灾防治工作面广、量多、难度大。近年来,我局秉着安全至上的原则,迎难而上,在地灾防治工作上狠下功夫、用足力气,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706人,制作地质灾害警示牌138块,加大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传,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已获批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630.57万元,其中用于防治体系建设资金350万元,黄茅园镇茅湾村滑坡治理280.57万元;拟获批资金约2450万元,其中大华乡梁家洞坡面泥石流群地质灾害治理申报资金1450万元,江口镇芦冲元村滑坡等8个乡12处隐患点搬迁避让资金1000万元。

(五)不断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我们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地进行采矿权的新设、延续、变更、注销工作。共新设采矿权6宗,延续登记4宗,变更登记3宗,转让1宗,注销8宗,收取采矿权价款365.91万元,采矿权使用费2.65万元。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全县有证矿山的年度开发利用检查工作和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采矿权117个,年检应检矿山66个,免检51个,实检矿山66个,年检率100%,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30万元; 12个勘查矿山,对11个进行了年检和年检直接报备,1个免检,实地抽查率80%,收取探矿权使用费4.8万元。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按时完成溆浦县矿业权设置方案,为我县科学配置矿权,宏观调控矿业经济提供了科学依据。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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