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武汉大学社会学系2018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为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及《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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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1、博士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系主要领导
成员:系党政领导班子
2、博士招生专家考核小组
组长:系分管领导
成员:由有关专家教授组成
二、招生原则
为更好契合我系学科特色,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调动导师积极性,在保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考核基础上选拔优质人才,优化选拔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点建设水平。
三、招生导师
排名不分先后,按姓名拼音排列如下:
慈勤英 桂 胜 龙 斧 伍 麟 向德平 徐 炜 周长城
备注:伍麟、徐炜 两位教授仅限接收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四、招生指标
普通类计划共5个,并可接收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五、“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资格
统一按照《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者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
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4)最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外校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打印,我们将对外公布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
6)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7)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8)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无固定格式,自已撰写)
注意:接收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前。
提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到社会学系205办公室现场提交;
2)、快递邮寄,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综合楼北楼205室(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收件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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