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立 社 会 团 体
申 请 书
名称:住所:邮编:报送时间: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批复取件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领取日期:说 明
1、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不少于5人;单位作为发起人的,不少于3个;个人和单位混合发起的,总数不得少于5个。
2、业务主管单位批文有效期为3个月。
3、成立社会团体要求首批单位会员30家以上,个人会员50个以上,两者混合的50个以上。以单位会员加入社团的,除单位负责人外,原则上不吸收本单位个人会员。
4、发起人或发起单位提供相关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填写相关表格用钢笔书写,清晰工整。
5、本表包括申请报告、发起人签名、发起单位签名、发起人情况及身份证明表、发起单位情况、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办公场所证明表、业务主管单位批文、已联络的个人会员汇总表、已联络的单位会员汇总表。验资报告和章程草案另附。
6、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申 请 报 告
××××××:| 年 月 日|
发 起 人 签 名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本人签字|
1|2|3|4|5|
发 起 单 位 签 名
筹备发起单位名称|发起单位签章|
1|1|2|
2|3|4|
3|
发起人情况及身份证明表
姓 发起单位基本情况
标签:团体,理由,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