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出教学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及学校工作总量,从中得出平均工作量,然后根据工作繁简,确定教师的实际工作量。
1、工作量的测算:
1)学校工作总量=教学工作总量+浮动工作总量+职务工作总量
2)教学工作总量=全校每周各科总课时数×相关学科工作量系数后的总和
3)职务工作总量=各种职务折算每周课时数的和
4)平均工作量=学校工作总量÷教职工人数
5)周平均课时数=教学工作总量÷任课教师数
6)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7)教师工作量得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数×40分÷学校工作总量)
2、工作量系数
语文1.3、数学1.3、中学英语1.3、物理1.2、化学1.2、中学政治1.1、中学历史1.1、九年级体育1.1、其余学科均按照1计算。
3、浮动工作量
1)跨年级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2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跨学科均为升学考试科目的,对任课教师加计3课时(不再乘学科系数)。
2)学校教研组长每周加计1课时。
4、职务工作量
副校级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8倍计算;中层干部按周平均课时数的0.7倍计算。非实职领导干部在对应级别上减0.1倍计算。
其他职务和其他工作内容:会计按周平均课时数的1倍计算;出纳按周平均课时数的
第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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