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抓拍
驾驶汽车不使用安全带
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大队 自2020年6月11日零时起 ,启用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相关抓拍功能,依法对驾驶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上网处罚。启用自动抓拍设备的路段为:
1、县城区黄梅大道与人民大道延伸段路口(梦想城黄商路口);
2、县城区迎宾大道与文化公园路路口(原国税局路口);
3、县城区人民大道与五祖大道十字路口(黄商路口);
4、工业园区西城大道与新兴大道十字路口;
5、小池精品街与清江大道十字路口(精品街路口);
6、G347国道(沿江一级公路)与新开镇友谊桥交叉路口。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黄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6月1日
来源:黄梅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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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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