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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环保技术人员28人

2024-07-11 11:43:23 编辑:join 浏览量:519

2022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环保技术人员28人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经南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南康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委托赣州市南康区康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宏人力公司”)实施,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环保专业技术人员28名,为我区乡镇环保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为:南康经开区3人、蓉江街道3人、东山街道3人、龙岭镇3人、龙回镇3人、镜坝镇3人、朱坊乡2人、太窝乡2人、唐江镇2人、龙华镇1人、赤土畲族乡1人、横寨乡1人、浮石乡1人。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达到所需岗位要求的健康卫生标准;

(二)技术性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四)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

3.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及以下党纪政务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辞退、罢免未满5年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不符合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6日。

报名时间从1月19日9:00开始至1月26日17:00点结束。

2.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登录南康区政务网,下载填写《南康区乡镇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报名表》,连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报名后带齐相关材料于1月 27日-1月28日上午11:00之前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3.资格审核地点:南康区兴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院内二楼(康宏人力公司)。

4.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南康区乡镇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2年2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康宏人力公司。

1.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专业知识占30%,不指定考试教材。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岗位入闱面试人选。

3.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岗位名额未录满,按未入闱人员(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补录空缺岗位。

4.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康区康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天(2月10日至2月14日)。

(三)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抽签,面试时间:2022年2月17日;面试地点:康宏人力公司。

1.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

2.每人面试时间共10分钟,思考5分钟、答辩5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聘用计划1:1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3.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参照南康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康宏人力公司组织安排)。

2.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政审人员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择优确定聘用结果。

1.最终成绩和聘用结果通过南康区政务网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即与南康区康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在合同期限内,南康区生态环境局定期会同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廉洁金(1000元)+年底廉洁奖励(10000元)”组成(含“四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其它福利待遇由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自行确认。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报考人员要具备夜间应急值守、夜间参与下乡巡查等突发事件和纠纷调解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委举报。

(四)劳务派遣人员离岗,应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离岗申请,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报相关部门。劳务派遣人员未履行离岗手续离开岗位的,所在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报至康宏人力公司,由康宏人力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辞退劳务派遣人员,需向康宏人力公司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康宏人力公司同意后,通知辞退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

(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所有)

标签: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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