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714
批准日期:2010-08-18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毫克(按C62H86N12016计)
储存: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
相关疾病: 横纹肌肉瘤、 外阴横纹肌肉瘤、 眼眶横纹肌肉瘤、 小儿横纹肌肉瘤、 阴道横纹肌肉瘤、 尤文肉瘤、 尤文氏肉瘤、 原发性心脏横纹肌肉瘤、 霍奇金病、 小儿霍奇金病、 肾母细胞瘤、 肉瘤、 睾丸癌、 小儿肾母细胞瘤、 神经母细胞瘤、 Kaposis肉瘤、 脂肉瘤、 食管肉瘤、 鼻咽肉瘤、 眼眶肉瘤、
【成分】放线菌素D。
【功能主治】
1.对霍奇金病(HD)及神经母细胞瘤疗效突出,尤其是控制发热;
2.对无转移的绒癌初治时单用本药,治愈率达90%~100%,与单用MTX的效果相似;
3.对睾丸癌亦有效,一般均与其它药物联合应用;
4.与放疗联合治疗儿童肾母细胞瘤(Wilms瘤)可提高生存率,对尤文肉瘤和横纹肌肉瘤亦有效。
静注:一般成人每日300~400μg(6~8μg/Kg),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20~40ml中,每日一次,10日为一疗程,间歇期两周,一疗程总量4~6mg。本品也可作腔内注射。在联合化疗中,剂量及时间尚不统一。
【禁忌】有出血倾向者慎用或不用本品,有患水痘病史者忌用。本品有致突变、致畸和免疫抑制作用,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当本品漏出血管外时,应即用1%普鲁卡因局部封闭,或用50~100mg氢化可的松局部注射,及冷湿敷;骨髓功能低下、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有尿酸盐性肾结石病史、近期接受过放疗或抗癌药物者慎用本品。
【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血小板及粒细胞减少,最低值见于给药后10~21天,尤以血小板下降为著。
2.胃肠道反应多见于每次剂量超过500μ;g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少数有口腔溃疡,始于用药数小时后,有时严重,为急性剂量限制性毒性;
3.脱发始于给药后7~10天,可逆。
4.少数出现胃炎、肠炎或皮肤红斑、脱屑、色素沉着、肝肾功能损害等,均可逆。
5.漏出血管对软组织损害显著。
【特殊人群】
维生素K可降低其效价,故用本品时慎用维生素K类药物;有放疗增敏作用,但有可能在放疗部位出现新的炎症,而产生“放疗再现”的皮肤改变,应予注意。
【存储方法】遮光,密闭保存。
【生产信息】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标签:放线菌素,注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