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英国侦探小说家罗纳德诺克斯提出侦探小说十诫
1.犯人必须是故事中的登场人物。
2.不可用超自然能力来进行侦探。
3.犯罪现场不可有秘密出路, 通路等。
4.未经发明的毒药和需以深奥科学说明的装置, 都不得用于犯罪。
5.故事中不得有中国人。
6.侦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决案件。
7.侦探本人不能是犯人, 但是犯人伪装侦探出现是被准许的。
8.侦探不能用未提供给读者的线索来解决案件。
9.故事的记叙者, 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断提供读者。
10.双胞胎或一人扮演双重角色, 要事先向读者交代清楚。
不能有中国人是因为在那时候的西方人看来中国人是神秘的存在,简单来说就是 中国人=魔女……囧
另外还有范达因的20法则,有兴趣的可以去找一下,内容是差不多的。
看完这10条才发现自己看的大多的推理剧本大都打破了这10规则。现在想来也是,完完全全按照上述规则来写的话,很多作品也许就会变的枯燥无味,而在加入一些破坏规则的新元素来说,也许就会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这也为现代推理小说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比如说金田一,柯南,寒蝉,伽利略等等作品虽然违反了一些规则,不过却给我们带来了不少乐趣。不过它们还是在一定程度上遵守了这10原则,不然这些作品也不可能成功。这10原则在世界推理小说界还是很有名的,07不可能不知道。从个人观点来看,正规推理才是王道,这也是07所乐于见到的。
说一下,诺克斯十戒第五条并不存在歧视或者妖魔化。事实上,诺克斯十戒第五条和第二条并不相同,并不是为了排除超自然现象。诺克斯也没认为亚洲人有什么奇异的能力。
第五条是为了避免出现下面这样的情况:
假定一个被害者被砸碎头颅而死,却始终找不到凶器。铺垫了一大堆到最后却告诉你凶手其实是个练家子,徒手把人脑袋砸了。或者,被害人心脏突然停止而没有其它外伤,最后却告诉你是被人近距离以寸拳击中心窝。 这两种情况都不是超现实的东西,练过的人的确是可以徒手砸碎椰子壳(人头颅和椰子壳强度类似),寸拳(也被称为死拳)也的确可以瞬间让心脏停搏致死。但是,这种现实本身就和秘密通道一样是一种对读者的作弊行为,因为读者并不会去考虑这种作者不说就不可能知道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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